“法院指導管理人不到半年完成了企業重整,重整效果非常明顯,員工數量翻倍增加,工人工資也比重整前提高了30%。”提及華光電纜破產重整案,江蘇華光電纜電器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金棲澤欣慰地說道。
華光電纜于1995年成立,是國內唯一一家持有核電纜與電氣貫穿件兩個系列產品的核電設計和制造資質的民營企業,由于為股東提供巨額擔保,企業在2019年、2020年陷入經營困境。2022年,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受理了華光電纜破產重整案。
“該案我們抓住兩個關鍵點,一是要快,華光能否自救成功最關鍵的是要確保企業的核電資質和業務。核電證今年到期,9月份就要提交續證材料,而重整3月份才開始,時間的壓力是很大的。二是要優選重整戰略投資企業。華光產品‘核電纜’位于新能源產業鏈‘發儲送用’中‘送’這一環,投資企業產品最好能和華光形成優勢互補。”常州經開區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唐凱談到當時的重整思路。
在法院指導管理人于阿里、京東等全國性平臺公開招募重整意向投資人后,經專家評審,無錫某新能源企業提交的重整方案得以通過。
“該企業以新能源特種線纜研發、制造、銷售為主營業務,是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特別是企業氫能、儲能等清潔能源輸送市場的布局廣,還會推動華光的研發生產直接面向清潔能源,也彌補了常州新能源產業體系的空白點、薄弱項。”唐凱介紹。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后,生產線4月進場,5月量產,一條光伏電纜生產線日均產值40萬元,一年產值就可以達到1億余元,量產后短短半年,現在已經有了十幾條生產線,華光目前經營狀況非常好,預計3年內能夠單獨上市。9月底華光還中了一個1700萬元的大標。”提到現在的華光電纜,金棲澤感嘆,“這場政府、法院、專家、管理人群策群力的復活之戰太完美了!”
這樣的“完美”體驗并非只有華光電纜。在談及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承辦的永邁公司(新能源配套化工企業)破產重整一案時,該院民二庭庭長柏剛談道:“我們早期預判到阻礙重整的不利可能,快速施救順利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全額清償普通債權,盤活企業產能,整個過程在法律框架內給予了最大程度的簡化。”
“永邁的重整于2022年11月啟動,本以為至少要一年,沒想到5個月我們就拿到了一個干干凈凈的企業,公司項目陸續可以上馬了。”永邁循環公司總經理張建立特別提到法院的快審快結對企業經營至關重要,“永邁是生產鋰電池的企業,常州引進了很多鋰電池公司,如果不盡快進入市場,后續很可能就無法再進入這個市場。”
針對危困企業,“重整”無疑是破產程序中最具有生命力和最具有價值的程序。
常州中院破產審判庭庭長王星介紹:“面向國家‘雙碳’戰略,常州破產審判高度重視通過重整挽救危困的新能源企業,要求案件審理中,一定要關注新能源建設‘發儲送用’四個環節中的企業,如果企業生產要素沒有喪失,比如土地、設備沒有被拍賣,企業還有新能源在建項目,會創造條件由清算轉重整。”
“審理過程中兩級法院還會擴大招募范圍,利用媒體平臺,比如京東、阿里、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線上線下同步推進,對企業新能源項目作重點推介,為企業重整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并認真遴選優質新能源企業作為重整戰略投資人。”王星談道。